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校将组织2019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自立自强,拼搏进取,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院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10月21日—11月6日)
1、各学院通过海报、学院网站、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学生参加;
2、个人申请:各学院根据《2019年度“自强之星”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学生按照要求填写《2019年度“自强之星”推荐审批表》(附件2),向学院提交个人申请;
3、学院评选:学院通过一定的方式和程序评选出院级自强之星并从中择优推荐产生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学工处。
(二)校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11月17日—12月10日)
1、学校评审小组根据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20名同学作为校级“自强之星”提名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2、学校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对候选人的相关事迹进行宣传 ,同时在网上开通网络投票区;
3、举行评选展示会,候选人进行个人展示,组织师生代表进行投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校评选小组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和活动现场投票情况,评选出徐州工程学院“自强之星”人选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组织候选人认真仔细填写《徐州工程学院2019年度自强之星推荐审批表》(附件2)并汇总《2019年度“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学院推荐的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需准备不少于1500字的主要事迹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和个人展示PPT(时间为3分钟);
2.电子版发送到mxf@xzit.edu.cn,纸质材料需学院审核加盖公章于11月7日前送交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室,联系人:马雪峰电话:83107137,7137。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按照以上相关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2.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好典型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五、表彰宣传
对评选出的“自强之星”予以表彰。事迹材料将通过宣传板、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报道。
一审:
二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