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6-03-23浏览:17

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及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及《徐州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土木水利专业硕士2026年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学术标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能力的考核。

(二)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地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由本学科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在职教师随机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单数),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并指定组长1名,实行组长负责制。另配秘书1名,负责考生身份识别、复试协助、文字记录、全程录音录像、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复试小组人员名单须提前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

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以及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学院纪检委员为组员之一。招生复试督查小组人员名单须提前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三、招生计划

学院拟招生计划原则上以《徐州工程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公布数为准(详见https://xyc.xzit.edu.cn/10/6a/c6866a200810/page.htm),土木水利专业硕士研究生拟招生数为15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最终下达的学院招生计划、上线生源及复试情况等做适当调整。

四、复试(第一志愿报考)

(一)复试资格条件

初试成绩达到2026年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不进行破格复试。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要求,通过指定方式递交审核材料(具体审核材料见学科与研究生处及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

  1. 诚信复试承诺书1附件1

  2. 初试准考证1份。

  3.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及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6.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附件2

  7. 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未查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1-8项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tmkyxk@xzit.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

(二)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形式

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考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复试方式。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面试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满分为20分,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80分,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专业知识测试全面考察考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技能情况,以及对所学专业、本学科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专业知识测试中的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方式为:由考生从相应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套试题,每套试题包含6题,考生选择其中4题并当场口述答题。专业知识考核科目为《土力学》《工程项目管理》《水质工程学》,以上科目考生三选一。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以《徐州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及参考书目》公布的参考书目为准,(详见https://xyc.xzit.edu.cn/1c/2e/c6866a203822/page.htm

2综合能力测试考察考生逻辑思维与反应、分析与解决问题等能力,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察考生掌握外语口语表达等能力。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面试须全程全景录音录像,包括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考生现场情况。

3.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均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闭卷)。

1)报考土木工程领域(方向)的考生,加试《土木工程材料》《土木工程施工》;

2)选择市政工程领域(方向)的考生,加试《水分析化学》《水处理生物学》。

每门课满分为100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一般为20263月中下旬开始。具体安排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官网查看。

(六)复试信息发布

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和录取工作栏目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招生人数等相关信息,(详见https://xyc.xzit.edu.cn/6866/list.htm)。

五、调剂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27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8日开通。我院将在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复试安排详见学校发布的调剂公告,调剂考生复试方式、内容、成绩构成与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调剂考生请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不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须符合土木水利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5.调剂考生须保证学籍、学历等资格审核信息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等相关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调剂程序

1.我校发布调剂信息。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考生系统填报志愿。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在学院规定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直接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确定调剂考生人选,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调剂考生尽快及时上网接收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待录取”。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应在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六、录取

(一)入学总成绩核算方式

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100×60%+(复试成绩÷复试总分×100×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同一学科专业原则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学科专业不同招生方向且考试科目不同的按招生方向分别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政治理论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单列。

(三)录取程序

1.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情况,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提出各专业待录取和候补待录取名单,并将名单及成绩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处。

2.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各专业的待录取和候补待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待录取名单中有学生放弃录取资格则从候补待录取名单中顺位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备案。

3.拟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批。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由校研究生处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

5)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6)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即任意一门达不到60分);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体检不合格者;

10)其他被认定为招生违规的行为。

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等文件执行。考生在拟录取之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且无法满足入学条件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监督渠道

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学院提出反映。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复试工作,接受考生的投诉。

监督电话:0516-83105062,监督邮箱:tmkyxk@xzit.edu.cn

若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诉。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复试督查小组进行调查复议。

监督电话:0516-83689117,监督邮箱:xyc@xzit.edu.cn

十、其他

(一)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复试费(80/生)。同等学力加试按照每门80元收取。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考生本人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若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一律按教育部相关法令严肃处理。

(六)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等。考生若联系方式有变更,须及时告知研究生处。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办法由徐州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学校相关部门和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地点:徐州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敬本楼)

联系人:宗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689660

邮箱:tmkyxk@xzit.edu.cn

徐州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202636

附件1 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一审:

二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