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华海”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24浏览:1439

“华海奖教金”是江苏华海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钢结构”)设立,旨在激励徐州工程学院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褒奖在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社会等工作中业绩突出者。为激励在学院“高质量”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华海奖教金”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集体奖项

1)先进集体奖       

2)优秀团队奖

(二)个人奖项

1)科研工作先进个人  

2)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3)服务地方工作先进个人

4)突出贡献奖         

二、评选范围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3.遵守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积极承担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社会任务;

4.在徐州工程学院土木学院服务2年及以上,岗位工作量饱满且受到师生好评;

5.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学校与学院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和各级单位组织的学习等,不无故缺勤。

三、申请人除符合第二条规定,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一)教学业绩条件

全心投入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个学年度在学校教务处教学综合考核结果排名前3%者;

2.近三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二名;

3.近三年主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如一流课程、一流专业等),或参加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二名),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教研论文2篇以上,其中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5.近三年获省重点教材立项并出版;

6.近三年在江苏省教育厅微课比赛及讲课竞赛获一等奖

7.江苏省教学名师;

8.近三年独立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指导学生获得优秀毕业设计省级一等奖或优秀团队(包括优秀毕业设计);

(二)科研业绩条件

潜心学术,科研能力强,科研水平较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两项以上;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 1区论文3篇以上,或不少于20万字的独著;

3.近三年获国家级科研奖,或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前三名),或省部级科研二等奖(前二名),或省部级科研三等奖(第一名)(含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及以上奖励)

4.近三年横向课题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

以上成果均应以主持人或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的政府奖项,且徐州工程学院作为第一作者单位。

(三)其它条件

热爱学生,创新管理,服务社会水平较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围省级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2.作为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周培源力学竞赛等各类教育部认可的学生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曾连续5年以上负责或主要参与社会培训、在校生自考等工作,成效显著;

4.带领团队长期(不少于10年)致力于学院发展并在省级以上团队、奖项、平台建设上取得突出成就。

(四)集体奖项(推荐,以文件为准)

1.通过专业认证评估(含初评或复评);

2.获批省级以上的教学或科研团队;

3.获批省重点建设学科;

4.获批省重点实验室;

5.获批省巾帼文明岗;

6.省级以上的教学或科研团队验收优秀等次;

7.省重点(建设)学科验收优秀等次;

6.其它省级以上政府集体奖项。

(备注:以上所有奖项皆专指政府颁发奖项)

四、原则上每年奖励不超过10名教师,其中教学和科研各4名,其他2名;集体奖项不超过2项。

五、评选方法和流程

1.时间:每年进行一次集中的评选活动,时间为12月份;

2.提名:可本人申请或推荐。本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并将申报表和支撑材料附件于20201226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李艳丽老师处。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优秀集体和个人人选。

4、评选审定由学院有关委员会审定,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备案。评议小组确定的人选在学院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表彰。  

六、评审获得奖励者在获奖后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徐州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20201222

附件:徐州工程学院土木学院“华海奖教金”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