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精准资助,大力推进资助育人,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9号)要求,2023年继续组织开展“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苏乡永助”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培养受助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同时,推动各学院结合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积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资助育人活动,构建富有特色的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我校“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2023年重点开展以下两个项目:
(一)推荐“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各学院选聘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资助宣传大使,积极动员校内外各方力量,创新宣传形式,开展“资助政策我来说” “资助政策乡村行” “资助政策进社区”等活动。在此基础上,遴选特色鲜明、宣传成效显著的学生,推荐申报“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二)推荐“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从奋斗在资助一线的工作者中推荐资助工作经验丰富、资助事迹感人、资助育人成效显著的优秀资助工作者,通过推荐活动让全体资助战线工作者能够鲜明地感受到可敬、可亲、可学的身边榜样,同时培养受助学生感恩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三、工作要求
(一)创新工作形式,确保活动效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院实际,创新形式,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线上”与“线下”联动,将育人贯穿学生资助全过程。
(二)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参与度。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广泛发动全体师生,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两项,活动范围尽可能覆盖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受助学生,切实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浓郁的资助育人校园文化氛围。
(三)增加初选环节,确保报送质量。各学院要围绕上述活动,在本院征集、初选的基础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最优水平的材料和人选。
四、报送时间
(一)推荐“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报送时间为9月10日前。
(二)推荐“江苏优秀资助工作者”活动报送时间为8月10日前,材料通过电子方式发送至531200238@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