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高我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数据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4]14号)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4级新生心理普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4年10月17日—21日
二、测试对象
徐州工程学院2024级全体新生(含2024年入校的专转本、3+2学生)
三、组织方式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统一使用“苏心门户”微信移动端进行心理普测。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普测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引导学生客观填写,确保学生接受与理解后再进行测试。避免学生对心理普测产生疑虑,影响普测结果的有效性。
2、积极组织,规范施测。各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和新生辅导员要提前熟悉测试系统,掌握测试流程与要求,严格按照测试安排组织施测,确保全体学生应测尽测。
3、严格保密,科学管理。各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和新生辅导员要注意测试信息的保密,测试档案由学校依据心理工作规范和实际情况科学管理。
学 工 处
2024年10月8日